合作发行生前契约

2023-03-11 19:40:59 九公山公墓 1452

合·作·发·行·生·前·契·约——泰康健投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生命关怀执行官  陈平


什么是“生前契约”?

什么是“合作发行”?


一、“生前契约”

通俗讲就是活着的人对自己身后事的安排和规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而不麻烦子孙家人,按自己的意愿办自己身后的事儿。

生前契约内容广泛:包括殡仪、葬礼服务、墓地选定、遗产公证、遗愿清单等。


二、“合作发行”

通俗讲就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生前契约”的产品设计与资金管理,由殡葬行业的服务单位负责销售给民众,待殡葬服务企业执行兑现服务后,金融机构再代客户将管理的契约资金支付给殡葬服务企业。

“合作发行”是把“生前契约”产品的设计、资金监管、服务执行、市场销售等进行分工负责、联合运营。


三、国际现状

美国的“生前契约”普及率达到了90%,日本达到75%,台湾达到65%,中国大陆连1%都不到。

目前在中国,“生前契约”除了泰康保险集团和福寿园以外,还没有一个相关机构、行业组织、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在体系化推行这个产品。


1、美国“生前契约”现状

美国“生前契约”除了法规完备之外,产品形态分为两种:

一是保险,占市场份额的60%;

二是信托,占市场份额的40%。


2、日本“生前契约”现状

日本主流的“生前契约”既不是信托也不是保险,而是行业成立的“互助会”、“共济会”,占市场份额的70%。

日本行业自律性非常高,“生前契约”资金不纳入专业金融机构监管,这与日本人的诚信程度、契约精神是分不开的。


3、台湾“生前契约”现状

台湾的“生前契约”由政府直接规定必须采取信托的模式,最大的殡葬企业龙岩占到市场的85%。

大家可以想象,台湾这样一个只有2千万人口的市场,生前契约资金池已经达到40亿人民币,这就是信托模式带给民众信任的好结果。


四、“五方共赢”

“合作发行”是“生前契约”产品的主要特点,也是世界各国几十年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形成的商业模式。发行方、服务方、信托方缺一不可。

泰康作为发行方,牵头与其它方合作是顺应产品的特点,必然会给“生前契约”合作发行实际上涉及到的5个方面带来共赢:



1、第一:信托机构

“生前契约”预售的资金65%存放在信托机构,除了扩大信托机构资金池以外,还会获得手续费、投资收益等。


2、第二: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可以为合作发行提供产品设计、系统支持、客诉处理、销售宣传与支持。

泰康平台之所以投入,就是一方面为殡葬企业提供服务、输出标准,一方面可以为泰康保险客户提供身后事应急服务。


3、第三:殡葬企业

殡仪馆、墓园、白事公司、一条龙服务企业,通过“生前契约”提前锁定未来客户,突破传统殡葬企业只能在泛死亡群体渠道耕耘的限制。

同时,也可以在信托公司对资金强监管的情况下,获得信托公司的资金支持促进自身业务发展。


4、第四:政府协会

政府和行业协会最高的目标就是把惠民生态殡葬政策落到实处,在“生前契约”履约条款里就明确了惠民与生态殡葬的具体内容,政府与协会的要求通过契约和资金扣留的形式加以约束,形成了合法合规的条文。


5、第五:大众客户

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生前是忌讳身后事的,以至于往生后的遗愿、财产、家庭纠纷的处理无人担当。

“生前契约”以信托的模式,把这些问题以法律文本的约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执行的方式进行保障,确保了“生前契约”购买者身后的权益。

   “合作发行”调动了信托机构、金融机构、服务企业、政府协会、大众客户这五个方面的积极性,并设定好了相互的分工和制约关系,让“生前契约”产品在这五个方面的努力共赢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地在中国发展起来。